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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增收元素分析耗材成本费的通知

编辑:admin 时间:2015年11月03日 访问次数:1148

元素分析所用的锡舟(固体样品用)和锡囊(液体样品用)近两年成本价格连续上涨;含氟样品燃烧产物氟化氢可与石英部件反应生成挥发性的四氟化硅,腐蚀仪器部件,缩短仪器使用寿命,而且容易造成石英燃烧管的爆破,对仪器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。因此,自111月起,元素分析增收一定的耗材成本费和测试费。具体如下:
1.        锡舟2.5/个,每样平行测定2次,因此,在原先的收费价格上,加收成本费5/样;
2.        锡囊5/个,每样平行测定2次,每次需做空白样2个,因此,在原先的收费价格上,加收成本费10/样。
3.        对于含氟样品建议尽量采用其他分析仪器进行检测,不做元素分析。对于特殊科研需求,必须提供含氟样品的元素分析数据时,送样人员必须提前说明,管理人员需对燃烧管进行特殊处理,使氟样品对仪器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,同时其测试费在原先的收费价格上加倍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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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1030